南漳招商引资跑出“加速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9-18 浏览次数:999

      每天有洽谈、每周有签约、每旬有新开工项目、每月有新项目投产……吹响“一号工程”冲锋号,南漳招商引资跑出“加速度”。9月5日,记者从南漳县招商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8月,该县招商引资完成实际投资额134.13亿元,占目标任务的93.15%,其中工业项目实际投资额106.2亿元,比重为79.18%;新签约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9个。

  据悉,该县引进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分别是:台州西能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投资20亿元的南漳台州阀门产业园项目、北京中国水电工程集团投资22.5亿元的南漳风力发电项目、东安霞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7.2亿元的工厂化食用菌生产项目、北京大江南北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0.6亿元的元祐古村休闲旅游项目、湖北鑫博茗低碳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8.5亿元的低碳产业园项目、上海奥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的南漳县环卫设备生产及城乡环卫一体化示范项目、天石矿业有限公司投资30亿元的石材产业园项目、投资10亿元的龙蟒扩能升级项目。

  生态引领 全力“招大引强”

  据南漳县招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县紧紧围绕保护、开发、利用该县良好的自然生态资源,围绕发展该县确定的工业产业,围绕开发利用该县众多的文化旅游资源,来抓招商、谈项目。同时,根据该县重点发展的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农产品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六大类产业,整合全县招商力量,按照一个产业,固定一名或几名县领导包保,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组建一个招商班子,完善一套方案,制定一个目标,由各牵头部门分析研究政策,捕捉相关信息,常年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统筹各产业项目的协调组织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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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县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引领、招大引强、集聚发展”的主线,立足“生态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精心谋划,内引外联,借智借财,力促叫得响、打得出、能长久,推进南漳绿色崛起。

  东赴浙江 八请“台州阀门”

  今年以来,南漳坚持县“四大家”领导牵头招商、全员招商不动摇。该县围绕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农产品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六大类产业,组建六个专班,分别由县“四大家”领导牵头,责任部门配合去招商。截至8月,该县“四大家”领导、县直部门及各镇(区)外出招商315批次,对接项目90多个,合同投资额达300亿元以上,掀起了招商引资工作的新高潮。

  有信息就有机遇。

  今年3月,南漳得知浙江台州产业转移意向后,迅速成立承接台州产业转移招商专班,该县主要领导带队赴台州主持召开产业转移承接会,安排布置招商重点事宜。

  “我们每月都要赴台州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招商活动,驻台州时间最长一次达到了21天。”县招商局张俊介绍说,“台州阀门产业项目是我们招商的重点对象,我们先后8次邀请企业到南漳考察,通过多次洽谈,最终使该项目落户南漳。”

  张俊向记者介绍说:“台州阀门产业项目在南漳投资20亿元,目前已完成企业注册,并签订了正式合同,选址工作正在进行,预计投产后5年产值将达60亿元。”

  今春以来,该县招商工作专班每月赴台州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招商活动,并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产业转移,取得一定实效。截至目前,与台州正式签约项目4个,合同投资总额23.6亿元;开工项目1个,竣工投产项目2个;达成意向项目1个,跟踪洽谈项目13个。

  南下东莞 三顾“广东钜墙”

  南漳龙蟒是一家经营磷制品的企业,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每年产生的废磷料达110万吨,对环保造成了较大影响。

  怎样做到既不影响龙蟒生产又能解决环保问题?南漳统筹谋划,引进新企业,“消化”龙蟒生产加工所产生的废弃料。

  2016年11月,南漳相中了利用石膏粉生产建材的广东钜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钜墙公司技术成熟,年处理量大。当时包括荆门六国化工在内的多家企业都想引进该企业。”县招商局负责人陈祖峰向记者介绍说,“为了能引进该项目,县政协主席郑风元不顾病痛,先后3次带队到东莞,与广东钜墙公司进行沟通、洽谈,紧盯项目不放松。”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年3月,广东钜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南漳投资3.8亿元兴建城南化工园和建材工业园,分别进行石膏粉炒制和石膏粉建材生产。7月,该企业与南漳龙蟒公司签订了磷石膏利用合同,与县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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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漳县鼓励工业项目投资优惠及奖励办法

  工业用地扶持政策

  具体标准: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5万元/亩;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4万元/亩;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可根据投资强度(原则上投资强度应超过200万元/亩)、税收贡献、产业集聚等因素,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用地扶持政策。

  税收贡献奖励政策

  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从经营纳税年度起上缴的增值税、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县级留成部分,县财政按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比例奖励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开发新产品或技术改造。

  新建工业项目在征地时缴纳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地方留成部分,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以下标准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开发新产品或技术改造: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50%;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奖励60%;5亿元以上的,奖励70%。

  租赁现有厂房补贴政策

  鼓励企业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对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连续三年的厂房租赁补贴政策。具体标准:第一年按照实际厂房租赁费用的100%、第二年70%、第三年50%给予补贴。对新型战略产业、科技创新型产业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对引进产业转移的工业类企业,生产设备搬迁费用第一年按实际费用的100%给予补贴,第二年按实际搬迁费用的80%给予补贴,第三年按实际搬迁费用的50%给予补贴。对新型战略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生产设备搬迁费用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租赁期间,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征用土地新建厂房的,按新引进类项目享受工业用地扶持政策。

  实行重资产招商奖励政策

  对符合南漳产业规划、投资额度大、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打造产业集群龙头企业,政府可根据企业需要新建标准化厂房供企业生产,由企业分期回购。政府设立5年至8年窗口期,在5年至8年内企业所形成的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累计达到厂房的建筑成本(含出让取得土地成本),政府直接将厂房零费用(含出让取得土地成本,不含税收)过户给企业,因过户产生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县财政100%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开发新产品或技术改造。若企业在5年窗口期内所形成的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累计达到厂房的建筑成本(含出让取得土地成本),企业在回购厂房后,剩余年限内可继续享受税收贡献奖励政策。

  固定资产设备投资补贴政策

  鼓励工业项目投资,对注册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项目,连续三年依据企业当年实际设备投资额,经审计认定后按比例给予补贴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按其当年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比例给予补贴;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给予200万元的补贴;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300万元的补贴;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补贴。现有企业的重大技改项目可比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