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备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947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1225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磊

项目联系电话:186218520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

联系方式:焦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磊1862185207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北宝兴路60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

1、更换泵房内两台消火栓泵(参数:XBD6.5/15G-L;Q=15L/S;H=65M;N=18.5KW)并增加两台稳压泵(参数:Q=5L/S;H=0.75MPa;N=15KW),一只150升气压罐

2、泵房室外消防供水管网改造:一路由位于泵房西侧原校内供水干管(DN150)分两根支路,其中一根支路管作为消防供水管网接入泵房消火栓泵;另外一支路为生活供水管接泵房内无负压供水设备。泵房第二路消防给水管在食堂南侧新增一路DN150室外消防管与校区消防给水总管连接,直接抽取消防给水总管内的水,加压后接室外消火栓管网。

3、因泵房周边室外管网局部改造而引起的校园道路和绿化破损待管网敷设完成后需进行修复。

交付/服务地址:龙华西路1号

交付/服务日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时间节点到货、安装、调试,交付时间由投标人根据验收完毕节点时间自行调整,原则上保证业主的需求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经营范围;3、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专业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境内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独家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相关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并配置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同时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以及本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要求持证上岗;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北宝兴路600号420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第二实验楼3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为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

1、更换泵房内两台消火栓泵(参数:XBD6.5/15G-L;Q=15L/S;H=65M;N=18.5KW)并增加两台稳压泵(参数:Q=5L/S;H=0.75MPa;N=15KW),一只150升气压罐。

2、泵房室外消防供水管网改造:一路由位于泵房西侧原校内供水干管(DN150)分两根支路,其中一根支路管作为消防供水管网接入泵房消火栓泵;另外一支路为生活供水管接泵房内无负压供水设备。泵房第二路消防给水管在食堂南侧新增一路DN150室外消防管与校区消防给水总管连接,直接抽取消防给水总管内的水,加压后接室外消火栓管网。

3、因泵房周边室外管网局部改造而引起的校园道路和绿化破损待管网敷设完成后需进行修复。

交付/服务地址:龙华西路1号

交付/服务日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时间节点到货、安装、调试,交付时间由投标人根据验收完毕节点时间自行调整,原则上保证业主的需求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专业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境内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独家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相关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并配置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同时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以及本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北宝兴路600号420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合并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境内专业制造厂商或其在中国境内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独家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相关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备查,若报名资料未携带或携带资料不齐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受理其投标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第二实验楼306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出席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宝兴路600号

联 系 人:孙 磊

电 话:18621852071

传 真:021-56511569

电子信箱:18621852071@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第30号令及沪建建[2003]532号文、沪建招[2003]043号文等规定,择优选定中标单位。